安康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0-12-03    浏览次数:

安康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制度

 

一、日常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,工地代表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。主要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认真进行监督检查。施工单位是否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。

二、每周由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工程项目例会,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、质量和安全等情况,监理单位汇报监理情况,派驻现场代表汇报工地管理情况。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工作、施工进度、质量情况,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。

三、派驻工地现场代表,进行现场变更工程量签证,变更工程量核定由现场代表组织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审办、主体办现场确定并签字。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报项目负责人审核,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,交由财务办公室拨付。

四、监理单位应在每月上旬提交监理月报,由现场代表审阅后,报项目负责人、主管领导阅示。

五、工程竣工前,由现场代表落实竣工收尾计划,并督促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整理资料,做好预验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
六、工程竣工收尾计划落实后,报请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预验。预验由监理单位具体组织,指挥部内部由主体项目建设办公室组织,主管领导参加。对预验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。由工地代表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,将各项资料整理完善提前报质检站预审。

七、工程竣工验收后,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汇集设计文件、招标文件、变更资料、现场工程签证、工程竣工图等资料。由监理单位根据相关规定,审核施工单位的决算书,主体项目建设办公室初审竣工决算资料后,经主管领导审批,报送监审办公室进行决算审计。

八、工程审计后,报请财务办公室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。